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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六十章 无题


于乐江和于娜约了朋友骑马。//wWw。qΒ5、cOМ

        去年,农场再一次扩张后,大山做主,进一步扩大了马场的规模和附属设施。

        并且把马场独立出来,算是一个半营业的状态。

        这年头,喜欢骑马和马术的人,多半是一些有钱有闲阶层,其中包括了许多外国人。

        马场的娱乐设施既齐全又到位,饭店也考虑到各人口味,聘请的大师傅不但能烹调国内许多菜系,而且也能做一手地道的国外美食。

        便是冲着这个,每到周末假日,慕名前来用餐和游玩的客人也是络绎不绝。

        近来,大山有意在马场一角,再建一个玻璃温室。

        虽说现有的玻璃温室,其产出供应饭店和自己人日常所需,差不多也够用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过大山考虑到自己要做的农产品公司,觉得最好有一个示范点。

        怎么说呢,就是统一招聘农业技术员,并对他们进行指导培训的基地。

        基地落成,严格采用现代科技进行绿色农业生产,来马场玩的客人,也算是多了一个参观和采收的景。既可以现场一饱眼福,又可以饱了口福,临行前还可以买一些回家慢慢吃用。

        董洁称它为“绿色环保生态示范园”。

        在大山的运作下,附近又一次性并入了二百余亩土地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次的名义是商业用途,而不是做为扩展自家生活空间之用。

        做为商业名目申请立项,办起来就容易的多。

        消息灵通人士如于乐江,自然是听说了这个消息。

        于乐江除了做服装生意,亦在地产界插了一脚,目前来说,他对电子业表示出浓厚兴趣。

        老实说,于乐江有些不理解,他不明白大山为什么打算往农产品方向上发展。

        并不是说这个行业不赚钱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是,相较于房地产业和电子业等领域来说。农产品公司显然要逊色的多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显然有违商人利润最大化的经商追求,而大山。却是一位不折不扣的大商人。

        于乐江和于娜与朋友约定的时间是中午。

        中午在马场的饭店吃饭,饭后小憩。便来上一场跑马赛。

        自打去年秋季开始,在董洁的建议下,马场推出了用于骑马的专门装备:头盔、骑马服、马裤和马靴。

        专业地行头不仅是安全的重要保障,更可以装点门面,穿上这么一身去骑马。无形中感觉都不一样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大山就有这么一身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基本上每星期都会抽出一些时间去骑马,和同样一身专业行头地董洁并马而行,实在是最佳的招牌广告,其他人自然是不甘落后、纷纷仿效。

        据说英国地上流绅士们,一定要拥有一些特殊场合的夹克和外套。比如说,一定要备齐一套射击服、一套骑马服和一套猎装。

        生活达到一定水准之上的中国人,开始谨慎的、有选择性的模仿他人。

        比如说骑马服,甭管有没有机会穿出来露面,至少一定得订做这么一身。

        一个原因是,不能被别人比下去。“人有我无”。

        而更重要地原因呢,因为这些都是“绝大多数人从来不会有的”,它们可以把你和普通阶级迅速区分开。当然还要有与之相配的帽子和靴子。

        一段时间后,大山发现。穿上骑马服后,许多人都能做到,按着某些东西严格要求自己。

        比如:马甲最下方的扣子不能扣上,夹克口袋上的遮盖要放进口袋内;手绢要叠放在袖口里,而不像晚宴时候那样,叠放在上衣口袋里……

        “真是不知道,有没有必要一板一眼的这样子讲究……”好像与纵马信缰的驰骋之乐不是那么搭配吧?

        但,这样子一讲究。许多人骑马的兴致大涨。三不五时,一定要约人过来跑上几圈。

        于乐江便是其中之一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今天与于娜特意提早过来。一方面想邀大山和董洁下午一起玩会儿,一方面也想与他们说说话。

        大山和董洁简单吃过些东西,已经快十点半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林小芳下午就要回去,这时候董洁若是扔下她一个人自顾自行动,总是不太好。

        考虑到于乐江既然带着于娜过来,应该不是有啥生意上的事要说,倘若是要紧的事,也会提前来个电话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样,兄妹俩加上林小芳,三个人就一起去了水榭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李总,你可真是大忙人,我们有日子没见了吧?”

        于娜首先迎上来,言笑宴宴地开口道:“这次设计师大赛,我跑前跑后忙个不停,到最后,风光可全被你跟小洁抢走了。翻开报纸一瞧,全是关于你俩的报道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再用不了多久,今年夏天,于娜就要结束大学生活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她自模特大赛中脱颖而出,这几年风头极劲,被外界评为“真正有才有貌”的佳人。

        美貌和学历外,于娜很懂得把握机会,本人又是非常能干的,现在已经着手自己创业,“钱”途可期。

        于小芳在北京生活了两年,可她身上多少还是带了一些,怎么说呢,小地方人地感觉吧。

        气质这东西最是骗不了人,当然在董洁看来,林小芳仍然有着非常大的成长空间,假以时日她必然会发生很大的变化。

        但现在的林小芳,仍然是一个学生,不施脂粉,也不讲究打扮,无论从哪一方面来说,比起于娜这样的,即便是在一大群美丽的女孩子中,仍然轻易能被人注意到的女孩子来说,她差的可不是一星半点。

        于娜倒不是存心轻视林小芳,但忽略总是免不了地。

        董洁给两人做过介绍,于娜只是冲她点头笑笑,便自顾自跟董洁和大山讲话。

        林小芳咬咬嘴唇,眼睛垂了下去。再抬起头时,面上表情却是一丝未变。

        她只是略略后退,认真地聆听他们几个人的谈话。

        趁着于娜邀请大山参与下午骑马活动地当口,于乐江找上董洁说话。

        直到现在,“高龄”的他仍旧单身,生活一如既往的多姿多彩。

        到了他这个年龄和地位,喜欢一个人,也不习惯表现的多么明显,更何况,那个人还是名花有主。

        于乐江低调的处理自己的感情。

        得之我幸,不得我命,抱着这样的态度,隔着一段距离看着她。

        于娜这两年越发漂亮了,会打扮,正处于女人一生中最美好年华的她,身上也有了女人特有的风情。

        几次出入社交场合,任谁都得多看几眼。但,和董洁站在一起,前者就像一个色泽鲜艳的名贵花瓶,光彩夺目咄咄逼人;后者则像一个古朴的青瓷瓶,随着岁月的沉积,自有一种安静而不张扬的魅力。

        偏偏,于乐江痛苦的发现,他的眼光足够挑剔,偏偏能有少数人的眼光,认识到后者的那种内敛的魅力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前些日子,和几个在电视台工作的朋友吃饭,席间有人提起你关于设计师大赛的精彩发言……小洁,他们再三拜托我,是不是找机会跟你提一下,看能不能给他们个机会,给你做一档专题报道?”

        现在那些名声大噪的什么陈某某等海派艺人,被媒体炒来炒去,看着热闹,于乐江却不以为然。便是他那些个在电视台工作的朋友,私底下说起这事,亦频频摇头。

        那些人本质上也就是一商人,他们的文化“底蕴”都是媒体炒作出来的,很虚无。

        偏偏真正值得被采访报道的人,比如董洁,行事一贯低调,从来不在媒体前露脸,节目不上,采访也不接受。若不是这次赛式她是业内公认的绝对权威,恐怕大众还是没有机会看到她的发言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我喜欢安安静静的生活,我可不想把自己的私生活摊在镁光灯下任别人评头论足,我不是靠名气吃饭的明星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董洁摇头笑道:“我也不认为人出名了,就是文化人,我本身也不是文化人,按照时下流行的认定,不过是一文盲,你们宣传我,岂不是会误导大众----哎呀,别读书了,读书根本没用,那谁谁,温州人不读书,人家做了大老板,请大学生研究生博士生打工;那董洁一天学没上,照样成了文化名人……得,这社会也够乱的了,我就甭在中间添乱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ps:商量一下,以后章节名我想不出来,是不是可以通通以“无题”来命名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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