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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06分享《我和僵尸有个约会2》经典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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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天佑复生

        你相不相信有前世今生?所以说我每次做错了事都很后悔。我每天都在祈祷,希望如来佛祖和观世音能够给我一个回头的机会。我更希望时光能够倒流。但每当我闭上眼睛,过了一秒钟,我再睁开眼睛的时候,时间不但没有停留,还一秒一秒的过去了。我老是对自己说:“况天佑,做错事不要紧,更重要是给自己回头的机会!”我做得到,你也做得到。

        古堡倾情

        一个故事结束了,另一个故事又会开始。莱利和诗雅在这个世界上已经完全消失。但是在另一个世界,另一个时空,或者他们又会展开一个爱情故事可以更动人,不过别再是悲剧,也别再碰上我。至於我的故事甚麼时候才会真正开始?甚麼时候会结束?当我合上双眼的时候,留在我身边的又会是谁呢?

        三八年的孽,二千年的缘

        我的名字叫况国华。曾几何时,我尝试忘记自己过去的一切,甚至忘记况国华的存在。我几乎认为自己可以成功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忘记一件永远是没用的。当你以为可以忘记过去时,六十年前的事,六十年前的人已经变成永远摆脱不了的噩梦。我永远都不会忘记这个梦跟马家有关。

        马小玲的确是嘴硬心软。不过有些人永远对别人比对自己好,马小玲就是这种人。要是她不姓马,我又不是僵屍,我们也许可以做个朋友。因为我们大家有很多相似之处,同样不懂得如何面对某些事、某些人、某些感情、甚至自己。新的一天又开始,或者说新的生活正式开始。我突然发觉,我对马家憎恨已减少了很多。

        贞子的菠萝油

        牛油菠萝包呢?有没有见过这么情深义重的牛油菠萝包?如果我告诉你们,这个牛油菠萝包,是一个杀人如麻的女鬼因为怕我金正中饿,所以不辞劳苦赶出来,拿回来放到我手上,我想你们不会相信。他们不是不相信你,是不相信我,不相信我从一个女人身上得到至尊至纯的爱。上天对我太好了!如果有人问我这个牛油菠萝包有多重,我会说我十只手也拿不动。如果这个牛油菠萝包有知觉的话,我相信牛油会滴得满地都是。因为它是为我流出开心的眼泪。

        天佑的日记

        2000年2月14日晴

        有一个人死了之后,来接他的天使跟他说:“恭喜你,在你死了之后,为你哭的人很多,笑的人少,这个是你身前对人好的结果,所以天堂之门已经为你打开。”怎么知道那个人说:“那我宁愿留在地狱,我不想有人为我掉眼泪。”天使叹了口气说:“已经太迟了,眼泪掉了出来就永远收不回去。”于是,天使就拉着这个很不开心的人上了天堂。

        珍珍为我掉的眼泪已经太多了。我很感激每一个曾经为我做出补偿的人,尤其是另一个代替我生存着的天佑。希望“况天佑”这三个字在珍珍的生命中代表一个终结,在另一个人的身上就代表一个新的开始。一个人最大的考验不是死,而是看他有没有勇气生存下去。“况天佑”这个名字是奶奶替我取的。我期待有人用这个名字开开心心的生存下去,不要再另我失望。希望上天会继续庇佑天佑。

        珍珍死了

        在很久很久以前,有一个很美丽的城堡,里面有一个公主患上了一个怪病,每次当她笑的时候,城里所有人都会笑;当她哭的时候,所有人都会哭。所以公主为了使大家开心,再遇上多不开心的事她都不会哭。人们说王珍珍是个单纯的女孩,但我越来越发现也许单纯并不是一件好事。最后那个公主死了,大家为了报答她,决定都很开心地生活下去。

        珍珍的日记

        小玲呀,上次我和你分开以后,我决定回来写一件我一直不敢面对的事。因为,我怕假如有一天我比你早一点离开这个世界,这件事就会永远放在你和我的心里。考一考你,你知不知道什么是天不知、地不知、你不知、他不知,但是我知道?答案是,我知道天佑真正爱的人是你,而不是我。天佑不敢跟我说,你又不敢告诉我知道,因为我一个人使你们两个人这么难受,对不起呀!还好,随这天佑的死而复生,一且又重新开始。

        如果每个人都是一本书,那王珍珍可能是一本童话故事。不过故事里面没有王子,我也不是公主,情节可能很平淡,但是我肯定马小玲是一个忠实的读者,分享我故事中的喜怒哀乐,直到故事的终结。但是小玲呀,你呢?你会是一本什么书呢?可能是一本魔幻侠义的言情小说。

        圣经密码

        大约在一九四五年开始,人类就已经发现在三千五百年前以希伯莱文写成的旧约圣经中,隐藏着人类最神秘的拼字游戏。只要每隔一定字数,抽出字母就可以组成有意思的条文。内容包括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准确年份,爱因斯坦的出现,甘地和以色列前总理拉宾遇刺的事件,唐山大地震,神户大地震,甚至现任美国总统克林顿的名字。有人相信,圣经中隐藏的密码包含人类的过去和未来。只要完全解读,就可以预知世界末日的一切。

        创世惊情

        我还记得当时的天和地距离很近,只有我一个人。我不知道什么叫孤独,四周都很宁静,时间观念对我来说是等于零。我没有事可做,也没有需要去做,于是我就睡,连我自己也不知睡了多久,直到有一天一种特别的感觉从我的双耳渗进我的脑海。(女娲:“愿苍天垂旧,女娲至诚祷告”)今天,人叫这种感觉为声音。当时,我觉得这种感觉有一种震撼,于是我就开始寻找震撼的来源。终于我看到了我生命中的第一个女人---女娲。她在祈求上天,而最令我刻骨铭心的是那种悲天怜人的眼神,充满了单纯至善的情感。我当时不明白她在做什么。后来我知道,原来她在祈求上苍,让她制造人类。而苍天已经默许。天地幽幽,但是我眼中只有一个女娲。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跟着她?是不是自从我第一眼看见女娲开始,我已不想离开她了?我不知道!当时我一直是从直觉出发。突然间,我有一种很怕的感觉,或着不是怕,或者是另一种感觉,我不知应该怎么解释。我只知道我的心跳得很快……臣,即臣子;将,即将领。臣子和将领都是一生追随帝王身边,至死不变的人。好久好久以后,我才明白女娲的意思。

        追杀罗密欧

        应该从何说起了?应该从朱丽叶见不到罗密欧开始。

        无论墙壁有多高,也挡不住爱情的翅膀。因为爱情的力量令我有胆量去做任何事。我宁愿被她们看见,也不愿放弃对你的爱;我宁愿他们用仇恨将我生命结束,也不愿放弃爱情。

        一个也不能少

        我真的做梦也想不到,自己会做这样的事,如果我告诉别人,司徒奋仁跟学生在学校里玩末日狂奔我想没有人会相信。究竟这件事是怎么一回事呢?我还记得那天……

        复生已经搬进来住,我跟他的关系……怎么说呢?和复生相处了这么久,我最近才感觉到了,原来他是个三八,而且是非常的三八那种。就算每天上学之前,他都会在珍珍的坟前说我在家里把衣服乱扔。一会儿又叫珍珍报梦给我,教我怎么做别人的班主任,又这样,又那样。有时候我真的在想:如果我不是僵尸的话,早已被他烦死了。但是,虽然我一直和复生打打闹闹的过日子,不过,复生始终都围系在我身边,我们两个人好像总是分不开。不知不觉我在这儿已教了一段时间了,但是这种生活方式我还是不习惯。但是当我想起王珍珍以前也是在这间房子里教这班学生,我就很想重复以前她所做个的事情,甚至坐她坐过的凳子,用她用过的架子,不知道她有没有用过这只笔呢?

        二零零一年一月四日

        珍珍以前对我说过:如果不爱她就别咬她,这句话我永远都记得。但我决定……决定咬你。

        没有未来的日子

        对我金未来来说,人生就好像在黑夜中不断地摸索。你永远都不知道前面是些什么。而摆在前面的也不知道是什么,有时可以猜到。不过有一样东西我可以肯定,无论如何,我都会尽我所能好好地对尼诺,尽我做妈妈的本份。他,是我的未来。

        我本来是一个很讨厌小孩的人。如果被我看见一个小孩老是烦着他的妈妈,我一定会偷偷地走过去,敲敲他的头。看到他们哭我就会很开心。我曾经发过誓,我的一生都不会生小孩子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过,当我第一次感受到小生命出现在我肚子里的时候,我才开始明白,为什么这些小孩这么烦,这些人还想生孩子。因为他会撒娇,因为他很可爱,他身上流的是我的血。他是世界上唯一一个叫我妈妈的人。他会叫我---妈妈。以前的尼诺从来没有这么叫过我,也没有跟我撒过娇,也没有叫我带他上街玩,我们之间就好像少了一点母子间的关系。直到现在我才感到我不可以没有他;尼诺也不可能没有我。

        尼诺,妈妈终于走了。接着到哪儿去连我自己也不知道。也许我们会再见面,也许不会。不过你别不开心,对于我金未来来说,我还是存在在这个世界上的,因为金未来这个名字不是属于我自己,而是属于所有认识她的人。每个认识我的人都认为我很麻烦,成天闯祸,做错事,颠三倒四的。但我知道,他们都把我当朋友。做朋友就不是一天一个月的事,朋友是一辈子的。我在他们心目中是永远不会死的。最重要的当然是你---尼诺。因为没有了你这个儿子,没有了朋友,我就是一个不完整的人。从你第一声叫我妈妈开始,我觉得做人是很有意义的。我想抱抱你,摸摸你的脸,亲亲你,让我多看你一眼。我想听到你笑,我想听到你哭,真是很想很想。但是我要走了,真的要走了。金未来没有了未来,但是有你在。每个妈妈总有一天要放开子女的手,让他们走自己的路。但是你记住了,无论路有多难走,你也不要害怕,妈妈一定在路的尽头看着你,祝福你。妈妈真的要走了,再见了,乖孩子。

        秦梦

        余自幼,以为天地造化,皆以通悉。唯天地无极,造化无止,岂能尽由人测?此刻遭此不身之恨,致肝肠俱断,泪血皆空,自知命数将尽,死后无期,了以绝笔,以嘱后人,以查因果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能同生,只求同死。千秋万世,至死不渝。

        风中叮当

        每个人都曾经做过一个梦,梦想有一天为自己爱的人打扮得最美丽,走进教堂,迎接人生最难忘的那一刻。我相信每个马家的人,包括马丹娜和小玲在内都做着同样的梦。不过,现实当中,我们的婚纱就是马家的战衣。但是,曾几何时,我发誓永远不会再穿上这件衣服,因为这件衣服实在太重了,穿着它,差点连走路也不能走了;因为脱了它就会一身轻松。谁知道,往后的路也一样不知怎么走。其实,在我的衣服当中,我始终觉得这件是最美丽的。能够穿着它去死,我也心甘情愿。

        爱在地球毁灭时

        自己对自己说话好像傻瓜一样。有件事情我是永远都不会忘记的,也是我录这盒带的原因。我不想忘记一个人,一个前生杀了我的男人,可能就是因为这个原因,所以命中注定今生这个男人变成僵尸,而我就是捉僵尸的那个。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不想忘记他,就算一分钟之后就是世界末日,我也想这个人留在我的心里面直到最后一秒。虽然我们相处的时间不多,但是发生的事实在太多了。我们互相关心过、伤心过,也分开过,甚至一起面对生和死,但是每次我们都没有放弃过对方。我整天在想,这个男人前生迫不得已把剑插进马玲儿胸口的时候,他心里应该比马玲儿更加痛,要杀自己心爱的人真的不容易,马玲儿不应该怨恨他,除非,这个女人根本没爱过这个男人。或者我们今生重遇不是要一命还一命,而是要延续一段几千年没有结果的一份感情,一段真真正正、至死不渝的爱情,我相信只有这样,我们才可以永远互不相欠。其实最后只有一句,我从来不敢告诉别人,也不敢告诉自己,我爱上了这个男人……他的名字是---况天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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